癌症患者病情告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2浏览次数:14

     由于癌症病情的严重性,86.82%癌症患者建议诊断信息应该来自于肿瘤专科医生〔11〕一般来说,癌症告知主体在其行业中的权威性越高,确诊的准确率就越高,患者的依从率也越高。因此,肿瘤专科医生作为癌症告知的首要人选是科学和可以接受的,但他们应在提高业务技术的同时,重视与医疗有关的心理学、社会学以及人际交往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与实践〔18〕李秀华〔13〕建议组成医护合作小组共同帮助患者,使患者充分享有知情权。不过,无论是医生、护理人员,还是家属或其他人员,都应注意告知内容的一致性,否则,极易导致患者的不信任,增加患者的心理负担。
 4 告知的时机

       对于告知时机的选择,我国的医疗现实和癌症患者的愿望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有调查表明,确诊后1周内即告知者占50.16%,2周内占17.36%,1个月内占22.50%,3个月内占5.79%。而癌症患者建议的最佳告知时间是确诊后1周内即告知者占73.31%,2周内占13.51%,1个月内占10.93%,3个月内占0.64%〔19〕家属对这个问题也有不同意见,郑玉梅〔20〕等调查显示,66.8%癌症患者家属认为应当在患者症状无法控制、处于临终状态时告知。由此可见,绝大部分患者希望在较短时间内被告知诊断,而家属则主张把告知时间尽量拖后甚至到患者的临终状态〔17〕

       面对不同的患者,合适的告知时机可能不尽相同,但医护人员应遵循“知情同意、不伤害,最优化”的医学伦理原则。对不良医疗消息的接受,患者心理一般经历情绪不稳定、低落和平稳3个时期。在情绪不稳期,患者表现出烦躁、易怒、抱怨、对医护人员不信任,此时,如果向患者告知医疗不良消息,结果可能是有害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因此,可事先采用量表对患者的一般情况、情绪状态和对治疗的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10,21〕。只有在确定患者的情绪转向平稳期,才能进一步向其告知病情发展和拟采用的治疗措施等。
 5 告知的方式

       在进行癌症病情告知时,医护人员切忌不做铺垫,在患者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直接切入主题,可先向为患者介绍相关情况,采用含蓄的暗示方法,使患者逐渐意识其病情的严重性和难治性,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后再行告知。在告知过程中,要随时根据患者情绪变化,来调整和改变与患者交流的内容和方式。可以巧妙运用礼貌性、安慰性、解释性、鼓励性、治疗性和保护性语言;适时应用肢体语言,如眼睛的温柔注视、轻柔地拍打肩部等,配合使用语音、语速、语调、语气、表情等副语言〔5,21〕。总之,切入宜平缓,态度应诚恳,言辞要亲切,如能引述典型病例,还会增加说服力。
       由于需要随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所以一般不主张电话告知,而是采取面对面的直接告知方式〔11,12〕。如能在充分了解患者的个性特征、价值观、信仰等基础上,观察患者的行为和表现,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则更能解决沟通中的冲突〔18〕。初次获知自己患了癌症,患者可能在整个告知过程中头脑一片空白。因此,对于一些重点的问题,如复诊时间和后续的治疗方案等,医护人员可给予重复、强调和提问等方法,强化患者的记忆;或者用图表进行讲解,帮助患者理解〔5〕;或者以文字的形式交给患者,便于患者了解。Jimison〔22〕提出,在癌症诊断告知过程中,使用多媒体知情告知系统可以减轻患者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