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梅
(一)伦理学、道德、伦理
1.伦理学(ethics) 伦理学是一门很古老的学科,在古希腊时期,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写下《尼各马可伦理学》《欧德谟伦理学》《大伦理学》等非常著名的伦理学著作。有关伦理的思想在中国古代著作中比比皆是,中国古代思想史、哲学史,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部伦理思想史。如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及其弟子为后人留下的《论语》也是一部充满伦理学的著作。实际上我们人类就生活在某种道德关系中,人们总是在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之间倡导并维持某种道德关系。当我们对这些道德现象进行思考的时候,我们就有意无意地迈进了伦理学的领域。简单地说,伦理学是系统研究人类生活中的道德现象和伦理问题的科学,包括道德和伦理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因此,我们又把伦理学称为道德哲学,它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对道德现象进行哲学思考或理性的反思。伦理学涉及两个关键词,一个是道德,另一个就是伦理。
2.道德(morality) 在中国,“道德”二字最初是分开使用的,先有“德”,后有“道”。“德”:有一“心”,有双“人”。表示人与人之间的默契,心与心的沟通。因此,“德”从一开始就有精神价值,这个精神价值后来演绎成“善”,成为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的精髓。而“道”,本义为道路。《说文》曰:“道,所行道也。”引申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道”与“德”的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因此,道德主要指人内在的品质、原则、规范与境界。在西方,“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风俗(mores),而“mores”则是拉丁文“mos”(即习俗、性格)的复数,后来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根据希腊道德生活的经验,从“mores”一词创造了一个形容词“moralis”,指国家生活的道德风俗和人们的道德个性。英文的“morality”就沿袭了这一含义。
3.伦理(ethics)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伦”本义为辈、关系、次序。《说文》曰:“伦,辈也。”伦,人伦,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之间的道理、规律、规范。“理”最初是指物的纹理,进而引申为道理、原理、规律和法则。因此,伦理即意味着是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规范,是一个人在人际关系中,与他人交往中所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在西语中,“伦理”或“伦理学”(ethics)一词源于古希腊语的“ethika-ethos”,原指动物不断出入的场所、住惯了的地点,后引申为习俗、惯例,发展为由风俗习惯养成的个人性格和品行。因此,伦理主要指行为的具体原则、规范。
4.伦理与道德的区别 在日常观念中,“伦理”和“道德”是经常混在一起的,二者间似乎没有区别,伦理就是道德,道德就是伦理。但是在伦理学中,道德与伦理并非完全一致,两者之间是有一些区别的。
道德表达的是最高意志,是一种精神和最高原则,因此,它侧重于个体、自身或者行为者本人内在的品质。伦理表达的是社会规范的性质,因此,它侧重于外在的社会规范。道德是最高的、抽象的存在;而伦理则是次高的、具体的。道德是伦理的精神基础,伦理是道德的具体实现。如果一个行为者能自觉地去遵守社会的外在伦理规范和要求,并能够自觉地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自觉的意识,那么他在行为上自然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怎样做才是道德的。
(二)伦理学的类型
伦理学可分成两大类:规范伦理学和非规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是伦理学的传统理论形式,通过对人类伦理行为的善恶价值分析,来研究和建构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价值体系,以达到指导人们道德实践的目的,是关于义务和价值合理性问题的一种哲学研究。非规范伦理学根据研究方法还可分为描述性伦理学和元伦理学。描述性伦理学侧重于对道德行为和信念进行实际调查,元伦理学则重点研究道德体系的逻辑结构和道德语言。非规范伦理学不制订行为规范,不关注道德的实际内容。
二、伦理在医患沟通中的作用
(一)培育医务人员的职业精神
随着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医疗设备的日益先进化,医疗卫生服务对象的期望值也在大幅提高,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医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树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口碑已成为时代所需。医乃仁术,医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术”,更在于“仁”。医学首先是“仁学”,其次才是技术。医德教育是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修养、提高医德境界的有效途径。如何从医生、患者、社会各自的利益出发,提出融洽医患关系的最佳方案,这是医学伦理学思考的核心问题,而医患沟通又是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沟通。
(二)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医患沟通从本质上来说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良好的沟通已成为影响医患关系是否和谐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对非技术性医患沟通影响因素的调查显示,造成医患沟通效果不佳的主要因素有医生沟通技巧欠缺、忽视患者沟通需求、医患信任缺乏以及医患双方人文素养有待加强等。而医患信任缺乏的根源又在于沟通不畅。钟南山院士曾指出:关怀和沟通是医德行为的中心内容,是医患之间信任的桥梁,是避免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冲突的最有效方式。医生只有具备了强烈的人道意识、责任意识和尊重意识,才会赢得患者的信任,医患沟通就会“水到渠成”。
(三)塑造医院的良好形象
在长期的医疗工作中,一代又一代的医务工作者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技、无私奉献的精神,演绎了一幕幕可歌可泣的平凡而又光辉的模范典型。医务人员要学会聆听,尽可能地捕捉患者所传达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语言给予积极回应,使患者产生信赖感、安全感,并积极配合治疗。医者要维护患者权益、缓和医患矛盾、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营造出温馨、优质、便捷的服务氛围(图2-7)。
图2-7 医院伦理理念
三、医患沟通的伦理原则
(一)尊重原则
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是医患沟通、协调医患关系的基础。
1.尊重患者的人格 要求医生平等地对待患者,一视同仁。每个患者都有独立的意志和人格,应该受到尊重。患者也应该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2.尊重患者的权利 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患者有享受平等医疗待遇和知晓自己病情的权利。医生也有义务让患者了解有关疾病和治疗的各种信息,帮助他们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对可供选择的医疗方案进行自主的选择,同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3.尊重患者的生命和生命价值 这是医学道德的基础,人的生命价值是由其生命质量所决定的。以人为本、仁爱救人是医患沟通最基本的要求。
(二)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是指不使患者的身体、心灵或精神受到伤害。不伤害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应树立保护患者健康和生命的伦理观念,对患者高度负责,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医疗伤害,包括身体上、精神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但这并非是绝对的,因为很多检查、治疗等,可能会给患者带来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损伤。如肿瘤的化疗,虽能抑制肿瘤,但对造血和免疫系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有利原则
有利原则是将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伦理准则,要求医务人员的所作所为要有利于患者,最大限度保护患者的利益,促进患者身心健康。《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就有阐明“为病家谋利益”的行医信条。我国原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也要求医务人员要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可见,有利患者原则已成为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伦理原则。同时,有利原则还强调,医务人员的行为要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类和人群的健康。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树立全面的健康利益观,把患者、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健康及医学发展都纳入体系中来,从整体上选择有利的医学行为,增进人类健康,推动医学的前进。有利原则是医学道德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医学的内在本质。
一般说来,有利原则与不伤害原则应在患者身上得到良好的统一。然而临床诊疗中的任何手段都存在利、弊两重性,在为患者解除痛苦、增进健康的同时,难以避免相应的伤害,例如药物的副作用,诊断、检查中的痛苦,手术的创伤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意外伤害等。因此,不伤害原则是有利原则的底线要求,主要是指医护人员医疗行为的动机和结果均应避免对患者的伤害。
(四)公正原则
公正的一般含义是公平和符合社会正义。公正原则是指同样有医疗需求的患者,应得到同样的医疗待遇。在基本的医疗照顾上,力求做到社会每个成员都享有平等的生命健康权和医疗保健权。公正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人际交往公正和资源分配公正。人际交往公正主要体现在医患之间的平等交往,要求医患之间互相尊重,特别是医方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应给予足够的尊重,公平对待患方的利益。资源分配公正要求在医疗服务资源分配上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基本原则,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使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达到科学合理,使社会和人民受益。
在医患沟通中,公正原则要求医生不能因为患者的种族、职业、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水平的差别而态度不一、亲疏有别,应平等地对待有医疗需要的患者,力求做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权利。对于患者而言,应尊重医务人员,遵守就诊道德,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五)自主原则
自主原则的实质是对患者自主知情、自主同意、自主选择等权利的尊重和维护。自主的权利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只是因为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的自主权利受限,使得有些人没有或者缺乏行使自主权的能力。医疗的目的是在提升患者自主性的同时,保证患者充分行使自主权,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自主性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