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基本技能标准

王锦帆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20浏览次数:18

1.仪表与举止  

1)仪容端庄,神态和蔼;

2)服饰大方、得体、整洁;

3)发型适当、男性不蓄胡须、女性不化浓妆;

4)保持清洁,工作时不吸烟、不用香水、不佩戴饰物;

5)坐立身直,举止稳重。

2.称谓与礼貌用语

1)医务人员称呼患者及亲属,以尊敬为原则,根据患方身份、职业、年龄等具体情况因人而异,避免直呼其名,不用床号取代称谓。常用称呼:X先生、X女士、X老、X师傅等。对高龄患者可用前缀姓氏加亲人称呼,如邓爷爷、王奶奶等。

2礼貌用语:您好!请坐。谢谢您的合作(信任)。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请慢走。对不起,请稍等一会儿,让您久等了。

3)自我介绍:与患方初次见面时应介绍自己姓名、科室及职别。

3.目光与表情

1)与患方交流时,医务人员目光应保持和善,并酌情运用平视、凝视、瞬视、移视、避视等目光,杜绝瞪眼、冷视及漠视等不良目光;

2)表情应适时适度微笑,患者及亲属身心非常痛苦时不宜微笑,应给予同情、理解、鼓励等表情;

4.体态与距离 

1)用身体姿势来表达对患者尊重和同情:如微微欠身表示谦恭有礼、点头表示打招呼等,不可有摇头晃身、依墙、昂头及翘腿等体态;

2)医患距离应根据双方关系和具体情况来掌握,对患者表示安慰、安抚时0.5以内;正常医患间会谈,双方适当距离约为0.51.2

5.倾听

1)全神贯注听取患者叙述,不随意打断或阻止患者;

2)注意观察患者表情和肢体动作;

3点头并附和,适时重复患者重要语言信息;

4)尽量避免外界干扰,自己不做其它事情,保持本人肢体语言的专注。

6.与患者肢体接触   

1)医务人员接触患者须轻柔、细致,目光、表情、语言综合参与,表达适当。

2)握手:根据场合和需要与患方礼节性握手或安慰性握手;

3)安抚性接触:必要时可抚额头,抚手臂,为患者辅助性按摩,为患者轻轻拍背等;

4)扶助患者:为患者变换体位,搀扶患者活动,为帮助患者整理衣被等;

7.医患谈话

1)医务人员应说普通话,需要时可用方言与患者交流。语调平稳,声音适中,语速适当、流畅。

2)多用“开放式” 谈话,特征是具体、展开、持续,如“……是怎样?” “哪里……?”“还有什么……?”“为什么……?”等等。

慎用“封闭式” 谈话,特征是笼统、中断、指令,如“是的”、“我知道了”、“你要……”、“就这样”等等。一般用于医务人员暂停谈话或要求患方配合执行医嘱;

3通俗表达:医务人员应采用患者易于理解和接受的通俗词语,多用恰当的比喻和形象化描述,最好用图形和模型说明。

8.询问病史

1)按诊断学要求,主动引导并适度控制患者叙述病史;

2)保持目光交流,神态和蔼,适时同感表情;

3)认真记录病史、适当附和或重复患者叙述

9.体格检查

1)当患者面洗手与暖手(天冷时);

2)动作轻缓、认真细致、检查到位;

3)伴体贴言行,询问感受;

4)结束时扶助体位和辅助整理衣服,并感谢患者合作。

10.与患者及亲属“聊天”

1)“锁定”患者及亲属疾病外关注话题、回避消极和恶性话题;

2)平等、朋友式、适度讲述自我;

3)表达出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4)把握时间、适可而止。

11.感谢患者及亲属

1)态度真诚,表情流露;

2)感谢内容具体、得体;

3)握手有力。

12.赔礼道歉

1)态度真诚,主动表达歉意;

2)道歉内容具体、得体;

3)耐心听取批评意见,积极表态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