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将有效缓冲医患矛盾,规范医疗纠纷
“今年10月底,江苏省属各地级市将全部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无锡市9家公立医院已经开始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截至今年10月,与无锡市医管中心签订新版医疗责任保险合约的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几例案件。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这项工作做到位后,一方面可以减少医疗纠纷赔偿中存在的“扯皮”现象,保证患者及时获得适当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医疗纠纷赔偿,减少“随意性”,减轻医院、医生的压力。
有关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有强制性的法定保险,对条款的设计、费率及赔偿限额的确定,组织医疗专家、保险专家及法律方面的专家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后,尽可能地平衡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及患者的合理利益,这样实行起来会比较适宜。
保险公司正式分担医疗风险
今年6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江苏省卫生厅、江苏保监局提出的《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与保险公司就医患矛盾形成保险机制,即医院负担保险费用,出现问题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至此,这种医疗风险社会分担的模式,正式在江苏确立。
江苏省无锡市先行试水。无锡市医管中心与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签订新版医疗责任保险合约,宣布在市属9家医院正式启动该险种,试行一年。
据无锡市医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造成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责任保险。和老版医疗责任险不同的是,它改变了以往由医院全额出资保费的形式,变为由医院和医务人员共同出资,万名医务人员自掏腰包买保险,每年依据赔付率来确定次年费率,当年不出事故的医护人员次年减少保费,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责任意识。
无锡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综合管理部周经理表示,目前,公司已经赔付了几起案例,具体金额不便透露。保险公司也将继续在其他医院推广该保险项目,按照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和微利原则,细分不同规模、等级、性质的医疗机构和不同类别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状况,科学厘定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探索建立与医疗责任保险赔付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等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