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与政协代表:医患关系 医生与患者是鱼和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1浏览次数:18

  医生与患者是鱼和水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医疗执业环境”却不能令人满意。围绕如何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政协委员们纷纷亮出各自的高招。
  王正荣委员认为,要改善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政府必须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使医院和医生把更多精力放在治病救人上,而不是放在创收、赢利上。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亟待加强,以解除群众就医的后顾之忧。同时,公安系统应该担负起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职责,确保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保证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李佩文委员对患者提出了“要求”:患者应该对医学的高风险性有一定了解,对治疗效果有恰当的期望值。目前医学上还存在很多“黑洞”,很多疾病的病因、药物作用于人体的机理都是人类尚未认识的,加上病人个体差异,许多疾病尚难治愈,医疗风险在所难免。但大多数病人对此缺乏了解,认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一旦治疗效果不满意或发生意外,就迁怒于医生。
  李佩文委员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农工民主党委员们的认同。农工民主党中央建议政府借鉴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设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并通过建立医疗责任豁免制度、损害赔偿限额制,医疗侵权归责原则的合理选择以及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该建议认为,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可以使医疗损害发生后,医患双方不直接接触,避免矛盾激化;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与患者协调解决,容易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合理、公正公平;医务人员可以从复杂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聚精会神做好本职工作,从而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病人的合法权益容易得到合理保护;医院的执业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监督;国有资产可以得到有效监管;“医闹”现象可以得到有力遏制,医疗秩序可以得到有效维护,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王智琼委员提出,应当在《执业医师法》中增加“建立和完善医师风险保障制度、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和“保障医师有良好安全的执业环境”等条款,从而为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钟南山委员提出,医务人员迫切需要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这将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他介绍说,在中华医学会处理的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中,半数以上是因为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引起的。没有沟通、不会沟通、沟通不恰当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对立情绪。他认为,医学的人文精神不仅包括医德医风,还涉及待人处事。一名优秀的医生除了有责任感、具有对病人的关爱之心外,更重要的是学会与病人沟通。
  “医生和患者是鱼和水的关系,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医生再有本事,没有病人也不行,医生依靠病人生存,依靠病人来提高、发展自己,医学的发展也离不开病人。医生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为患者着想,想方设法为患者把病看好。患者也要理解医生,医生也很不容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全国政协委员朱庆生的这一席话,或许为我们审视当下的医患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法律是杜绝“医闹”的“钢盔”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在提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时,位列第一项的就是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在分组讨论会上,医卫界代表们表示,和谐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都需要和谐的医患关系。